土壤相对含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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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相对含水量

干旱的最终发生都是因水分的缺乏而引起的,所以可按土壤相对含水量划分干旱等级。作物生长状况与土壤水分的条件直接关联,对于大多数作物(旱生、湿生的除外)土壤过湿与过干对其生长都不利,而且土壤中持有的水分并不始终对作物的需求有效。一般士壤中有效含水量的下限为田间持水量的1/3,上限为土壤的田间持水量。在土壤有效水范围内,越靠近田间持水量一端的水分越易于被作物吸收,但并非越湿越好,而是因作物生长期和作物种类等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异。通常作物适宜的土壤湿度下限均为田间持水量的20%左右,相当于作物毛管水破裂湿度。田间持水量、毛管水破裂湿度和萎蔫湿度,是土壤有效水分级的3个基本常数。这样,土壤中含水量低于萎蔫湿度就表示比较旱,在毛管水破裂湿度附近为正常,而在田间持水量附近则表示土壤含水充足,较湿润。田间持水量随土壤质地的不同而变化,土壤相对含水量(土壤含水量/田间持水量)反映了土壤水分的有效性,常用来划分农业干旱的等级(土壤情指标),即20cm土壤相对含水量小于40%为重旱,小于50%为中旱,小于60%为轻旱,60%~80%为正常,大于80%为湿润。气象干旱与实际干旱发生频率的关系。气象干旱(或农业气象干旱)是以降水距平或降水与农田可能蒸发能力的比值为指标来确立的。当出现气象干旱的不利气象条件时,往往通过灌溉措施和临时抗旱措施增加田间供水,使旱情减轻或消除。实际受灾在气象因子与灌溉条件两者共同影响下,其发生频率明显低于农业气象干旱的发生频率,这也正是不同灌溉保障率的地区,在同样的农业气象干旱条件下实际干旱的发生情况差异极大的主要原因。